因為用戶自身的用電設備或行為存在安全隱患,或是有人在偷偷違法接電偷電,更還有“野蠻施工”一而再再而三地破壞電力設備等等,這些行為導致廣大居民正常用電受到影響,嚴重的甚至危害人身安全、造成社會經濟損失等。
現實中,這樣的事情并不少見。
可追究起來,卻是“很難管”。
不過現在,在浙江,這些問題的管理路徑將更加順暢了。這要歸功于電力行政執法機構的設立。
3月26日,衢州開化縣“電力行政執法聯動中心”在當地發改局正式掛牌,標志著全省首個縣級電力行政執法機構獲批成立;
3月31日,“杭州市電力行政執法辦公室”揭牌,標志著全省首個地市級電力行政執法機構成立;
4月7日,湖州市成立電力行政執法辦公室。
至此,浙江已有三地完成了電力行政執法機構的設立,政府通過電力行政執法進一步健全監管執法機制,促進社會治理水平提升。
看到這里,可能有人不懂了。
什么是電力行政執法機構,為什么說它的成立能帶來社會治理水平的提升?
別急,慢慢看。西部電力物聯網平臺:xn--fiqv1ifqee03b0tkx0oohm.xn
這是個什么機構,要做什么
電力行政執法機構,就是政府組建電力行政執法隊伍,依法履行電力設施安全監督管理職能,切實保障電網安全運行和全社會用電安全。
為什么要成立這樣的機構
說一千道一萬,都是為了社會公共安全!
我們都知道,安全用電是關乎全社會公共安全的民生大事。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安全用電隱患依然存在。
這些隱患如果爆發,小到影響個人家庭用電,大到影響整個社區、整片區域,社會危害巨大。
為改善這些問題,保障電網安全可靠運行、指導用戶用電安全等,供電企業用電檢查人員依需進行用電安全檢查,付出了很多努力。
2019年,國網浙江電力共開展1801次重要活動保電,確保重大活動場所安全、可靠用電;組織開展了1304家化工等高危及重要客戶供用電安全專項隱患排查工作,進一步夯實化工、鐵路等用戶安全管理基礎;累計完成10706件竊電及違約用電案件處理,反竊查違追補金額達到1.2億元,進一步維護供用電秩序。
但過去,因為沒有專門的電力行政執法隊伍,無法很好地滿足依法有效保障全社會用電安全的需求。
這些難點可以看見:
01
沒有明確的電力執法機構,推動隱患及時整改存在難度。如果安全隱患未能整改,不僅危害自身安全,還可能擾亂正常的供用電秩序,影響整個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對違法用電、花式竊電的行為缺乏震懾,也是類似的問題。
02
電力違法行為難執法,而重要活動、民生事項等電力保障供應要求越來越高,兩者不相適應。
為更好地滿足全社會生產生活的正常用電需要,開展電力行政執法,建立起電力行政執法常態化機制,確保全社會用電安全穩定迫在眉睫。
現在,改變已經開始。
來看個例子,這是全省首個電力行政執法聯動中心自掛牌成立后首次開展的現場檢查執法。
“郭總,貴公司配電房安全通道堵塞,存在較大安全隱患,需立即清理整改,否則我們將對您進行行政處罰。”
3月31日,開化縣發改局所屬電力行政執法聯動中心的執法隊員在工業園對企業的高壓配電房進行了仔細檢查,包括孔洞封堵、安全通道清理、配電設備是否按規范運行檢修等,對于用電側存在安全隱患但未影響供用電秩序的企業,現場下發行政執法隱患整改通知單,并督促用戶立即整改缺陷、隱患。
當然,還值得一提的是,以杭州的“杭州市電力行政執法辦公室”為試點,電力行政執法機構的成立也是順應政府機構改革的創新舉措。
換句話說,在杭州,電力行政執法納入綜合行政執法范疇,也是體現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在社會基層治理領域的創新運用,通過整合不同部門、不同領域的行政執法資源,提升行政執法效能。
那電力+行政執法能擦出怎樣的火花呢?
我們可以來展望一下:
防微杜漸
電力行政執法人員發現隱患,限期整改,并及時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形成震懾,讓隱患、矛盾不出街。
日常熏陶
執法配合宣傳,倡導社會節能節電,構筑全社會電力安全思想防線,最終保障用戶安全用電和民生權益。
長效機制
一流城市要有一流治理。社會治理需要科學化、精細化。
電力行政執法,讓涉及基層和民生的問題“一扇門”集約法制管理,引導全社會依法守法,形成安全用電氛圍及保護電力設施共識,進而完善社會治理,推動社會進步,助力加快城市現代化管理體系建設。
當前,浙江電力行政執法工作正在全面推進中。除杭州、湖州、衢州開化等地之外,浙江其他城市也正在逐步探索成立電力行政執法機構,推動電力執法工作有序落地。讓全社會用電更文明更安全,是明天的美好召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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